公益中科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tsyl_bjzkbdfyy/232/7月4日,网信办明确滴滴存在“严重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被责令下架整改。
7月6日,国务院发布严打证券违法活动的通知,核心就是“加强境外上市中概股监管”,关键词有“数据安全法规”、“涉密信息管理”等。
一时间,滴滴事件全网热议。
浙大EMBA《企业财务报表分析》韩洪灵教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陈汉文教授撰文,对滴滴事件进行了分析。以下为原文。
学者简介:韩洪灵,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大EMBA《企业财务报表分析》课程教授,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
学者简介:陈汉文,全国著名会计学家,浙大EMBA《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课程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原载《财会月刊》年第15期
数据这一新兴生产要素在改变全球经济发展模式与重塑企业商业模式的同时,也逐步产生了新的系列伦理问题,即数据伦理问题。国家网信办对滴滴等系列海外上市企业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将对我国企业数据伦理治理与数据安全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具有标志性的变革指向意义。为此,本文基于滴滴案例,对其商业模式下所内隐的潜在数据伦理问题以及数据伦理、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基本关系进行初步的研究。
研究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数据伦理问题是引发国家安全审查的底层诱因,而数据主权则是引发该类审查的直接诱因;
在美国颁布《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背景下,为降低海外上市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所可能导致的国家安全风险,我国监管部门有必要设置合理的前置审批程序、长臂管辖规则以及数据跨境监管合作。
本文的研究旨在促进学术界与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