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药监局、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年3月2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立法工作计划
年是中国共产*成立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法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努力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加快立法进程,优化立法程序,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市场监管工作长远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及规划,聚焦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市场监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
(一)拟起草法律、行*法规送审稿6部:产品质量法、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规定、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
(二)拟制修订部门规章61部:一是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修订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制定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等规章。二是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修订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三是为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四是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修订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规章。
(三)继续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的立法项目: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反垄断法、计量法、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
年,市场监管立法工作应当对标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新形势、新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找准立法方向、确定立法原则、把握立法精神、明确立法思路、设计主要制度。深入领会、坚决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大部署。紧密围绕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统筹规划、扎实推进立法项目。凡重大立法事项,立法涉及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策调整,按照规定及时向总局*组请示报告。
(二)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是要科学高效开展立法工作,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起草立法草案要遵循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做到逻辑缜密、语言规范、言简意赅。要加强立法的协调配套工作,实行法律法规草案与配套规定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增强法律规范整体功效。要加强立法调研,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加强论证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为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提供统计分析和决策依据。要建立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推进对争议较大的重大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注重处理好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主立法。要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增强立法透明度。起草、审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健全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进行说明。三是要聚焦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