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讯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这一年,武汉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世界*人运动会,向世界展示了武汉形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的蓝图绘就,奋进新征程,武汉正蹄疾步稳、勇往直前。
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全市人大工作步履坚实。这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领域积极探索、善于作为,交出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不忘来时路,整装再出发。怀揣梦想,我们精神抖擞、不畏艰险。新的一年,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的起跑线上,市人大常委会亮出年工作答卷,向人民汇报,请人民阅卷。
市人大常委会就控制吸烟条例召开立法座谈会
立法
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
以良法促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地方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重点领域立好法,为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件、修订法规5件、集中修改和废止法规16件,在建设生态化大武汉、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打造美丽东湖、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预防和惩治*品犯罪、规范养犬行为等领域积极作为,回应民意民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倾听民意顺应大势
立法控制吸烟显示“严控”决心
吸烟有害健康,如何维护城市公共空间清新气爽?年,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打出一记重拳。
“控烟场所界定局限性很大、处罚力度偏轻、处罚无法可依……”年,市*府曾出台《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虽历经两次修订,但仍难以适应当前形势、人民期盼,各方面意见很多。
“控烟立法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应有之义”,为广听民意,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提前投入到立法调研工作之中。
年4月16日,《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62条次意见建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利用报纸、网络等多个平台,广泛征求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共征求到条次意见建议。
此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继续深入调研,频频走进街道、社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还进行了立法中论证评估。
“室内公共场所应该禁止吸烟”“一些室外公共场所也应控烟”,吸收了这些比较集中的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
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经两次审议、修改,条例控烟力度空前,显示出武汉敢于革新、努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坚定决心。
该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条例还规定了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包括:以未成年人或者孕妇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教育、医疗等场所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露天观众坐席和露天比赛、健身、演出区域等。此外,条例还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提高了处罚额度。
“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终于有法可依了!我们坚决支持,还要主动劝阻不文明吸烟行为。”得知条例1月1日开始实施,市民薛女士兴奋地表示。
强化安全“必选项”优化便民“加分项”
轨道交通条例修订凸显民生优先
年,武汉首次开通轨道交通,弹指一挥间,15年过去了,当初的1条轨道交通线路跃升为9条,日均客运量超过万人次。地铁,已成为武汉市民首选出行方式之一。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自年颁布施行,伴随着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不少新问题已逐步显现。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在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将安全管理、运营维护、资金保障列为轨道交通发展面临的三大挑战。
条例施行7年后,迎来首次修改。年9月17日,《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安全是“必选项”。修订草案新增了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安全维护等方面新规定。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行为时有发生,但原条例中并未明确处理措施,这给实际运营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市*府相关负责人作条例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
事实上,修订草案中涉及安全的多项条款都已表明,安全管理是此次修订的“必选项”之一。比如,草案还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安检设施,检查乘客及捎带的物品,乘客应当接受检查等。
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看来,地铁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能否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属性,也是修法的一个重要“加分项”。
“现在地铁站内部的无障碍标识很明显,但在站外出入口却很难发现。”常委会委员王芳指出。
“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关于医疗救助设施方面的规定非常有必要。”王萍委员对地铁应急处理仍有担忧。
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立法过程中将充分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条例。
真正让市民出行便利、安全,让地铁“福祉”更多惠及百姓,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将不断优化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市人大常委会在禁*条例实施前举行新闻通气会
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新问题
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发生纠纷,动辄打官司耗时伤神。能不能让纠纷双方不用打官司就握手言和、化解矛盾?
“人民群众要求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渠道来化解矛盾纠纷的呼声越来越高。”回应人民期盼,早在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展多元化解纠纷立法调研。
为了让地方立法更加符合武汉实际,调研重在摸清现实情况,找准群众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中南财经*法大学组成专家团队,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起草工作。
调研表明,以和解、调解、行*裁决、行*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代表了群众所盼,武汉也有工作基础。但是,多元化解纠纷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以及职责不清、程序不畅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把握这一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反复调研、数次审议,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努力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年4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武汉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就多元化解纠纷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条例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采用和解、调解、行*裁决、行*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纠纷化解渠道,明确规定: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接受纠纷化解申请,有关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应当告知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指出:“条例着力凸现和解、调解优先理念,注重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公民自治良性互动,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
用法治为绿色发展护航
立法强化长江东湖生态“红线”
“江山壮丽诗难敌,风物萧条醉绝稀”。古时,东湖吸引文人墨客纷至沓来,如今,世界东湖正成为游客来汉的热门地。
最美东湖逐步迈向世界级城中湖,地方立法功不可没。年,市人大常委会曾为东湖管理专项立法,年,又制定《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将管理和保护东湖进一步推向法治轨道。
随着时代发展,条例逐渐显现出不足。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生态补偿标准缺失、综合执法主体不明……年3月,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调研东湖风景区时提出,条例修订要做好顶层设计,不能满足于一般的修修补补,而要争取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做文章。
11月,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分级保护划出生态红线”“实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发展‘大湖+旅游’模式”……一条条意见建议,为东湖的未来勾画出美好蓝图。
年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又邀请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多次座谈,论证条例修订。
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作相应修改,6月21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获表决通过。
相比原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亮点突出,对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作了严格规范和要求,包括:风景区内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适当集中、合理布局,并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违法建设村(居)民住宅等。条例还加大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约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擅自采挖、砍伐林木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水生动植物等。
立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止湖泊。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推动长江大保护,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并于当年9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在解决水污染防治、群众身边的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有诸多新突破,如明确规定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造纸等项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监管执法模式,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法规条文在变化,但用法治为绿色发展护航的城市精神坚定不移。
作出修改或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不用再开
“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办理退还用血费手续,不再需要开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年6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1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8月,随着决定的正式公布实施,“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多项无谓证明在武汉将不用再开。
根据*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文明保护、“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清理,并将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列入年立法计划。
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献血条例等16件法规,主要涉及生态文明保护、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个领域。
除了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外,在这次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后,还有这样一些证明不用再开:设计、制作、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主,不再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专利广告证明;申请或者投标从事线路经营,不必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提交资信证明;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受益人、见证人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部门等提供的证明等。
监督
听民声汇民智解民忧
哪里有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哪里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烦心问题,人大工作的重心就放到哪里。
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三大攻坚战、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品质形象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国种都”建设、“非遗”保护与传承等关键选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维护人民利益履职,为武汉改革攻坚助力。
市人大常委会到江岸区袁家社区调研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财经预算监督出实招
打出“组合拳”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真正把钱花在民生上、刀刃上。”年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府会过“紧日子”,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
年6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府关于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时纷纷表示,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各方面情况及问题。
自年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正日趋完善。曾经一度较为突出的“重资金、轻资产”现象随之逐渐转变。
“查看*府性基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