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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丨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打造科创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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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演讲中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落实创新驱动、科技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和资本的融合、加速创新资本的形成和循环,增强内地资本市场对高科技初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吸引力,更好地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问题;更是上海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国的内在需求,将进一步畅通科技与金融的联动通道,让资本市场成为培育孵化优质企业的重要平台,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建设。

根据市政协年度课题调研计划,年初以来,由方惠萍副主席领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了“推动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课题调研。先后召开23场专题座谈会,近人次政协常委、委员、专家参与调研、座谈,走访60余位科技企业、金融行业、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港澳委员,并委托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开展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份。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调研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综合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报告认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落实创新驱动、科技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而上海科创企业发展现状不容乐观,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还存在诸多难点与痛点:一是金融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证券市场国际化、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政策支持便捷性、精准性有待提高。推动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需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打造创新型科技企业成长高地。

上海科创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规模小、数量少、增长慢

上海科创企业在数量上、体量上都与先进省份有一定的差距。在年,在省份排名中位居第五;而单从城市来看,上海的优势也不突出,在年的城市排名中位居第四。与北京相比,北京的中关村集聚了国内数量最多的科创企业。年,中关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家。科创板申报企业中,注册地在北京的数量最多。与深圳相比,深圳的高新企业数量比上海多家。从年开始,深圳每年新认定的高新企业数量超过上海,到年,深圳新认定的高新企业数量比上海多出了60%。虽然整体来看四个一线城市每年被新认定的高新企业数量都在稳步增长,而上海却是四个城市中增长速度最慢的。

创业企业、平台集聚度偏低

上海作为具有上百年历史的产业基地,又拥有交大、复旦、上海科大在内的众多高校,浦东、闵行、松江、杨浦等众多科技创业园区,但缺少像华为、腾讯、阿里等领军企业。上海创业企业聚集程度不如深圳。深圳创业企业呈现多创业中心分布模式,并逐渐连成片区,在地理上的聚集程度比上海高,车公庙创业企业聚集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家。上海张江创业企业聚集密度可达到每平方公里家,是唯一能与深圳相比肩的区域。科创中心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目前,上海孵化器数量较多,但是缺乏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的科创企业孵化器,产业集聚与产业链带动效应还不够明显。上海创业平台相对比较分散,整体聚集程度低于深圳,尚无法找到一片能与深圳南山科技园相媲美的区域。

缺少标杆性高研发投入企业

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年度欧盟产业研发投入记分牌》,对全球研发投入最多的前家企业进行了全面考察。中国有家企业入选,上海企业38家,总体呈现数量少、强度低、排名靠后的特点,尤其缺少标杆性企业。一是入选企业数量少且排名靠后,中国入选的家企业中,上海少于北京(84家)、广东(71家,其中深圳37家)和浙江(53家)。上海没有全球研发投入百强企业,超过半数上海入选企业排在名之后。二是入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上海入选企业总计投入61.5亿欧元,落后于北京.2亿欧元、广东.5亿欧元(含深圳.5亿欧元)、浙江65.9亿欧元。上海入选企业平均研发投入1.62亿欧元,仅为全球前强平均研发投入38.94亿欧元的1/24,且远低于广东3.32亿欧元和北京2.47亿欧元。三是新兴领域产业研发投入不足。上海在信息通信技术、健康产业领域由于企业数量较多,行业平均投入强度远远低于旅行与休闲、工业金属与采矿、汽车与零部件、建筑与材料、一般工业制造等领域。

创新能力较弱

上海大部分科创企业的发展形势严峻,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处于跟跑和并跑阶段的科创企业较多,真正突破并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并开始盈利的领跑企业很少。比如,在集成电路的细分领域,上海绝大部分企业处于小学或中学阶段,而美国的领跑企业处于博士或博士后阶段。上海民营科创企业的创新力严重不足,上海的重大攻关项目与核心技术突破基本上都是由高校、科研院所、央企、国企与外企取得的。

登陆科创板意愿不强

调研发现,科创企业登陆科创板意愿不是很强,70.3%的企业表示暂不考虑登陆科创板。一是部分科创企业选择空间大、机会多。具有硬核技术的科创企业拥有较多选择机会,其对接资本市场有很多更好的选择,如冲刺中小创,寻求在香港、纽约等境外交易所上市。二是登陆科创板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上市后,面临着增加合规成本、退市风险及各种诉讼、出现股权质押危机、控制权丢失等不确定性,不急需融资的科创企业仍在观望、等待之中。

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难点与痛点

金融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金融市场结构还不够合理。上海虽然拥有发达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但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国企、央企提供融资服务,严格的上市和发债要求让多数中小科技企业望而却步。上海过于重视股权融资,对适应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债券市场,适合中小科技企业的私募债、适合基础科学研究的超长期债券、适合高科技企业的垃圾债券等,重视不够,发行数额较小,发展缓慢。中小科技型企业往往无资产、无担保、无抵押,资金需求具有“急、频、小、多”的特点,在获取传统银行信贷融资方面存在诸多障碍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贷款条件过于苛刻、贷款利率和其他费用太高、融资渠道太少、银行贷款手续繁琐、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等。受当前较严监管影响,商业银行将更多精力放在排风险、处置不良贷款上,越来越慎贷,尤其对中小科技企业更加惜贷。问卷调查反映,53.47%的企业表示融资环境一般。

支撑科技创新的金融供给不足。上海的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仍不够活跃。据《中国VC/PE市场数据报告》显示,在数量上,上海比北京少家;在规模上,上海仅为北京的54.3%,比北京少.87亿美元。单从PE市场规模看,上海比北京少.98亿美元。调研反映,VC、PE等投资机构有投资入股意向,但资质、专业能力差别很大,企业家们疲于应付。部分上海基金无压力与动力开展风险投资,满足于银行利息收入或理财收益。

知识产权质押难。上海一直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由于科创企业专利技术的应用及量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银行对科创企业贷款显得谨慎保守。此外,质押融资的周期很长,可能无法满足部分科创企业对资金的紧急需求。

中介机构服务能力需提升。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对中介机构落实责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要求券商进一步提升跟投能力、企业估值能力、科创属性认知能力等,要求会计、审计事务所强化对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的把控能力。比如,科创企业的技术创新通常拥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于从事金融行业的保荐人来说,会由于自身专业水平的限制,对于技术创新缺乏充分了解,甚至可能不认同,从而导致企业错失上市资格。比如,企业的核心技术因为专利保护等方面的原因,企业一般不愿意向外界透露过多细节,从而导致保荐机构对技术的先进性及价值难以判断。又如,由于科创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有些甚至还处于未盈利阶段,企业前景不明朗,因此,券商对科创企业进行准确估值存在一定难度。

证券市场国际化、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

科创板上市门槛较高。问卷调查反映,在暂不考虑登陆科创板企业中,认为“上市标准过高成为主要门槛”的占比43.66%。63%的受访者选择第一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近两年净利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或近一年营收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在已获受理的申报企业中,绝大多数选择这一套标准。但对于很多中小科创企业来说,市值达到10亿元人民币,是十分高的门槛。由于科创板注册制将实行“保荐+跟投”制度,将投资风险和投行业务绑定,以此提高保荐业务质量、推动合理定价。但由于有了资本约束,券商在备选上市企业中“优中选优”,选择已有盈利的科创企业登陆科创板,以减少保荐+跟投券商的自身风险。这对多数民营科创企业来说,登陆科创板望尘莫及,有意愿但不具备条件。

激励政策效果不明显。目前,上海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中小科创企业的发展,推动科创中心的建设。但由于政策信息内容宽泛冗长,且存在同质化、碎片化等现象,科创企业的体验度和获得感不强。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有34.65%的企业表示,听说过地方政府对科创企业有政策支持,但不清楚具体内容。问卷调查发现,70.3%的企业表示,暂不考虑登陆科创板,许多企业处于观望、等待状态,科创企业上市意愿还不够强烈。科创企业上市费用相对高昂。据统计,近1年来,28家科创企业上市平均发行费用为.82万元,而同期在主板、中小板上市的家企业平均发行费用.66万元。虽然政府出台了科创企业享受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但必须先由企业先行垫付,政府补贴只在成功上市后才能落地。由于申报后能否通过“问询”顺利上市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后补贴政策对部分科创企业来说激励作用并不明显。

处罚力度有待加强。证券市场很多严重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仅仅60万元,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严重不平衡,证券市场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时有发生。我国证券市场退市率还相当低,仅为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退市率的几十分之一,须加大处罚力度,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加震慑力。

政策支持便捷性、精准性有待提高

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发挥有限。上海陆续设立了以信息科技、集成电路、生物技术等九大科技领域为主要投资目标的一系列政府引导基金,但数量和规模落后于北京、深圳,未能很好地起到引导、撬动社会资本跟投的杠杆作用。

财政支持双创的撬动作用不够突出。相比于深圳,上海在创新税收优惠落实及管理机制、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方面仍有差距。比如,自年起,深圳地税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长期维持全国地税部门第一名;深圳前海出台了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实行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双%”政策(税收覆盖%,优惠面覆盖%)。

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信息通道不畅。科创企业与金融市场有效对接、技术与资本深度融合的最大障碍是信息不对称。比如,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对科创企业有各类资金支持,市科委与浦发银行开发了“小巨人信用贷”,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科技金融专员、科技金融服务站和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贷款受理审核推荐等工作。但相关部门对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不够,科创企业对相关政策了解程度低,难以找到符合自身诉求的政策支持。调查问卷反映,34.65%的企业表示知道地方政府对科创企业有政策支持,但不清楚具体内容。

科创政策落地仍有差距。由于政策信息的专业性、复杂性强,科创企业对政策容易存在解读偏差,对政策和信息的掌握不足,这对于理工科背景出身的企业家、创始人表现得比较明显。上海推出了信贷保险支持政策,但由于在税收和监管方面的激励不够,导致该类政策的效果差强人意。上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七条”政策离真正落地尚有距离。比较而言,苏州市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深入开展全面的政策解读,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深圳市研究出台了鼓励企业、孵化载体和创客创新创业的系列政策,成立了科技金融联盟,促进科技金融领域各种创新要素的集聚。

推动科创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对策建议

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打造创新型科技企业成长高地

健全长三角现代要素市场。以上海为核心,建立长三角高端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国际化人才定价交易中心,定期发布高端人才市场价格指引。以中国技术贸易博览会和上海浦江创新论坛为基础,建立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建立长三角统一的商标、品牌和专利等动产要素的评估市场,为科创类企业以动产为抵押获得银行融资创造条件。建立全球性的数据定价和交易市场,制定大数据定价交易规则。

积极培育以龙头企业为领军的产业联盟。依托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平台,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由龙头企业担任领军者,组成“独角兽”牵头、“科技小巨人”发力、“小微团队”参与的多层次企业联盟,成为协同创新主体、形成新型供应链,不断加强关联企业融合和上下游配套,着力培育一大批具有潜力的科创企业。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调研,聚焦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补充和完善科创板上市培育库,储备全国科创企业资源。要建立形成入库、培育、出库等制度,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培育计划,引入券商、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针对性地提供上市流程培训、债权融资教育、股权投资指导、信用资信评估等专业服务,助推中小科创企业发展。

大力集聚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国内券商全面提升企业保荐、承销及估值、投资的专业能力,建立一批具有强大公信力、专业理性、高度国际化的证券承销商。鼓励券商推荐风险系数较高、未盈利的科技创新企业,淘汰劣质空壳企业,指导帮助真正的创新公司上市。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法律会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服务。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银行在境外新设、收购、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做强做大投行主业,探索开展综合经营,提升国际化水平。

设立第三方中立的行业研究院所、实验室。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牵头新建行业研究院所、实验室,整合各种创新资源,对创新成果的转化研发进行产品规划、支持服务与协调管理。研究院所的设立,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从目前上海的家高新技术企业内选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先期收入来源。研究院所、实验室主要承担共同技术开发、行业标准制定、产品测试鉴定,加快本行业企业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中试与技术转移工作,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的实施路径和技术保障。

着力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市区联动、相互衔接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引导基金事中事后管理机制,研究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差异化支持办法,给予中小科创企业适量的风险资金支持和引导,带动更多市场资金参与科技创新,形成政府资金引导与市场资金参与科创发展的可持续化发展模式。探索开展投贷联动。改变目前商业银行主导的投贷联动模式,探索并倡导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创投及券商跟投+商业银行贷款跟进的全新投贷联动机制,更好地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增加科技金融产品供给。推动保险机构开发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险等保险产品,解决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发行科创企业中长期债券,长时间支持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实现科创项目、新商业模式等持续深化创新。进一步完善债转股机制,兼顾投资者和科创企业双重利益,实现科创与金融同步发展。活跃知识产权交易。研究建立对专利、行业创新指数、排名、相关上市企业比较等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评价方法。积极推动银行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引导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实现知识产权的变现和流动,提升中小科创企业融资规模和效率。

坚持法治化导向,着力打造引领性资本市场开放高地

完善资本市场相关法律。完善和健全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制度、诚信制度,对涉及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提高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修改完善《证券法》《民事诉讼法》,将现行的窗口指导政策写进法律,或明确执行时间窗口。修改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依法惩处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民利益的大股东,严厉打击上市公司重大欺诈犯罪行为。

完善科创板配套规则。优化科创板上市条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科创企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综合采取盈利、净利润、研发投入、营收、现金流等指标合理组合,不单以市值为引导,进一步增强科创板“创新”属性,大幅增加具有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未盈利的科创企业上市比例。加快完善做市商机制。充分吸收借鉴新三板经验,与券商共同制定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解决做市商库存股来源、盈利方式和持仓限额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利用机构的力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科创板退出机制。探索试行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促进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发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不断强化市场风险意识,保持科创板市场的健康与活力。探索建立科创板和长三角股权交易中心的转板制度,让科创板退市企业仍然能在长三角股权交易中心正常交易。

完善投资风险机制。健全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容错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各项管理机制,尤其是风险容错机制,切实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提高政府投资基金效率,做大做强创业平台。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牵头联合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等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设立风险扶持基金,强化银政保联动,将信贷风险分散到诸多参与机构,实现风险可担可控。

坚持国际化导向,着力打造示范性政策平台服务高地

营造支持、包容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要引导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宽容,为科技创新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环境。在宣传中,不要简单地与纳斯达克作比较,要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大意义解释清楚,将制度性创新对未来科技创新的拉动作用解释清楚,将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不确定性等解释清楚,引导社会对可能产生的问题给予更大包容,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

借鉴和完善科创税收政策。借鉴欧盟、新加坡等地推出的“专利盒”税制,对使用研发型知识产权及特定专利发明项目产出的收入和利润提供优惠税率政策,鼓励大企业采用更多科创企业研发的专利技术。出台高新技术孵化器所得税优惠政策、股权激励税收减免政策、科创企业上市代理费用减免政策、引进境外高端技术人才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等,吸引、集聚高新技术人才,促进中小科创企业、孵化器发展。建议上海学习借鉴国内兄弟省市的有关政策支持。譬如,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6月22日广东省财政厅出台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建议上海应加强研究,积极争取国家指导支持,早日推出符合上海实际的优惠政策。

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投资,积极探索境外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有效方式。探索取消或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对上海注册备案的私募基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允许国际机构投资者通过外资金融机构参股的私募基金,参与科创板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交易,参与具备增长潜力的科创企业股权投资。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等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相关政策信息、整合服务功能,加大对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平台的友好性、便捷性,帮助中小科创企业更加便利地获取政策信息、反映诉求、寻求专业服务。减少对中小科创企业的行政干预,加大对中小科创企业的“放养”力度,增强中小科创企业市场竞争力、依靠自身实力的存活率。推动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争取证券监管部门支持,合并三省一市股权交易中心,形成同一交易平台和四个交易分中心相结合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设立民办科技事业单位。借鉴深圳的有益经验,给予民营企业设立的科研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政策扶持,大力培育具有创新能力、更具有原创能力的科研企业,进一步激发其创新活力。

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原标题:《调研报告丨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打造科创企业成长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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